星期五下午在誠品看到這本書的試閱本

有一點像朱少麟的感覺

好想買下它的英文版喔

開始存錢!!





THE HISTORY OF LOVE, Nicole Krauss's second novel, is a complex story that doesn't lend itself well to being summed up in a nice, neat plot synopsis. For one thing, the book travels back and forth in time, narrated by several characters, sometimes in the form of letters, diaries, and even a novel-within-a-novel (also, not coincidentally, called THE HISTORY OF LOVE). For another thing, the book is a sort of mystery, revealing name changes, betrayals, and secret identities as the plot unfolds.

Perhaps the best way to explore THE HISTORY OF LOVE, then, is to introduce its two main characters. The first is the elderly Leopold Gursky, an almost tragically pathetic character living in a squalid apartment in New York City. Terrified that he has become invisible to the rest of the world, Leo makes a point of trying to make himself be seen every day, whether it is by purposefully spilling his coffee drink on himself at Starbucks or by volunteering to be a nude model for a life drawing course.

Originally from Poland, Leo immigrated to New York after World War II, his heart having been broken by Alma, the only girl he would ever love, and by Isaac, the son who doesn't even know he exists. Now, nearing the end of his life, Leo reflects often on the meaning of his life, on what will be left of him after he is gone. He thinks, "At the end, all that's left of you are your possessions. Perhaps that's why I've never been able to throw anything away. Perhaps that's why I hoarded the world: with the hope that when I died, the sum total of my things would suggest a life larger than the one I lived." What Leo doesn't know is that he does have a surprising legacy that may or may not keep him from being invisible forever.

Not far away from Leo Gursky, also in New York City, lives Alma Singer. Named after the heroine in her mother's favorite book, fifteen-year-old Alma wants to be a naturalist. She collects tips in notebooks she titles "How to Survive in the Wild," and she takes pains to classify her world --- and her words --- in the careful tone and style of a scientist. Alma and her younger brother Bird are both coping with the recent death of their father, as is Alma's mother, a translator who receives a surprising commission from a mysterious stranger --- to translate an obscure Spanish book titled THE HISTORY OF LOVE into English. Alma, who imposes all kinds of romantic fantasies on the stranger who communicates only by letters, starts out on a quest to find the letter writer as well as the real-life Alma who may have inspired the novel's author.

In the end, Leo and Alma come together in a surprising way --- and by means of a most unexpected catalyst. With its exploration of chance and coincidence and its multi-layered plot, Nicole Krauss's THE HISTORY OF LOVE will remind many of Paul Auster's novels and stories. Krauss's prose is remarkably versatile, skillfully using stylistic devices to differentiate the voices of her many narrators. In addition to being a genuinely well-crafted (if not exactly suspenseful) mystery story, Krauss's novel is by turns comic, mythic, thoughtful, and almost heartbreakingly sad.

--- Reviewed by Norah Piehl



我把妳的名字刻在心上,用紙筆寫下了一頁一頁,關於我們的故事...

李奧 是位獨居在紐約的退休鎖匠,寂寞終日,生怕孤單死去無人知曉。他的祕密是:六十年前在祖國波蘭,他有一位非卿莫娶的青梅竹馬;後來,他有了一個永遠不能相認的兒子;還有,他寫了一本書《愛的歷史》,書中的女主角,就是他的摯愛艾瑪…… 

戰亂拆散了李奧與艾瑪,也迫使他逃離波蘭,無法把《愛的歷史》手稿帶在身邊,只得託付給好友茲維保管。李奧萬萬沒有料到,這本手稿幾經磨難,最後竟在南美洲問世,但書的作者不是他,也完全不知道它的出版…… 

同樣在紐約,有位同樣叫做 艾瑪 的十四歲少女,是個單親家庭的長女。艾瑪的母親始終無法忘懷亡夫,努力寄情於翻譯工作。艾瑪見母親因寂寞日益憔悴,千方百計想為母親尋得第二春。此時,有人願出重金委託艾瑪的母親翻譯一本書,正是那本《愛的歷史》! 

原本只想代母尋友的艾瑪,在看了母親的譯稿後,不由自主,開始尋找書中那位與她同名的艾瑪…… 

一個名字、一本書,在命運的棋盤上,竟串聯著三個乍看之下毫不相干的家庭,牽動三代之間的愛恨。這些在浮世間漂流的小人物,在各自的世界裡飽嘗孤寂、歷經死別,卻沒想到,因為對愛的堅持與追尋,他們的人生之路,逐漸交錯……

 

作者簡介:妮可.克勞斯(Nicole Krauss) 

1974年生於紐約,長於長島。史丹福大學、牛津大學畢業,主修文學及藝術史。自小博覽群書,文采洋溢。未上中學前,即已涉獵亨利.米勒、菲利普.羅斯等人作品。十九歲開始寫詩,詩作曾發表於Paris Review、Ploughshares等刊物;小說作品散見New Yorker、Esquire等雜誌。

2002年出版第一本長篇小說 Man Walks Into a Room,同年即獲選《洛杉磯時報》年度最佳好書,Esquire雜誌並稱讚她為「全美最佳新秀作家」。

亦自2002年起,開始發展《愛的歷史》故事雛形,2004年以短篇小說形式發表於New Yorker雜誌,大獲好評,迴響熱烈,決心擴寫為長篇小說。《愛的歷史》在2005年問世後,立刻登上英美重要暢銷排行榜,更迅速售出全球多種語文版權,可謂奠定國際文壇地位之作。與小說家Jonathan Safran Foer為美國文壇知名夫妻檔,兩人育有一子,現居紐約的布魯克林。


 

編輯手札 

為什麼《愛的歷史》這本小說,來到你的眼前?

天下文化文學主編/張茂芸

因為它如此特別。

如此的「特別」,非但沒有嚇跑讀者,反而讓它成為以27種語言,暢銷全球的口碑之作。即使在出版兩年後,它仍是英美書店架上閃閃發光的名字。

***

有些小說會在開頭數章內,就交代主角們的身家背景、個性,以及彼此之間的關係,讀者不久就可以串起各種關連,進入狀況,跟著故事發展走下去。或者,為了緊緊抓住讀者,書裡沒多久就安排一個劇情高潮。

但《愛的歷史》不是這樣的小說。

書中的主角們,在各自的世界裡各自生活、各自悲喜。每個核心人物各佔部分章節,輪流出場,每一章,都讓我們多了解他們一些。但也因此,坦白說,讀者大約要到了第三章,才會發現,原來這些毫不相干的故事之間,藏著一個重大的聯繫。

於是,你才會恍然,原來每一章都在鋪路,一步步導向結局,而作者巧妙地從一開始就布下了線索。於是,你忍不住看下去,因為你愈發急切地想知道,這些人物將如何走向彼此?作者要怎麼把這些線索,在結局裡兜攏?於是,你非但不會暗罵怎麼看了這麼多頁仍不明所以,還可能會在看完全書之後,重讀、再讀,因為你忍不住想再確認那些線索、回味主角經歷的人生波折。

***

有些小說的敘事方式平鋪直敘,順著時間發展進行;有些則會變些花樣,例如讓主角輪流出場發言,或跳接時空等等。

但《愛的歷史》不僅僅是這樣的小說。

作者除了讓主角輪流出場,還為每位主角設計了不同的語言和發言方式,時間先後更是偶有交錯。因此本書不僅有文體的變化,內文更呈現不同的層次。對於這樣的巧思安排,我只能用「豐富」兩字來形容:很少看到層次如此豐富,敘事卻如此清晰又深刻的小說。更難得一見的是,作者運用了簡單的文字編排,就創造出富含情緒的視覺語言。箇中奧妙,必須看了全書才知道。

***

有些小說,儘管劇情千迴百折,但用兩句話就說得出故事大要。這是朋友之間互相推薦好書時最需要的訊息,也是賣書時吸引消費者的關鍵。

但《愛的歷史》不是這樣的小說。

它自成一格,活出非常獨特的風貌。基於前述的原因,它實在很難只用兩句話形容。

但它好看極了。在amazon.com、amazon.co.uk或google找找,不難發現,為什麼這麼多國外媒體、讀者,給了它五顆星的評價,用更為特別的形容詞讚美它。

如此特別的它,曾在2006年,數次感動了與它邂逅的我。之後,我發現,有同樣感動的人愈來愈多。他們來自不同的性別、年齡層、職業、國家,但他們的感動說著一樣的語言。

因此,這本小說,此刻來到你的眼前。雖然書籍簡介只收錄部分章節,但希望你可以感受到它的特別之處。

願它為你帶來一段忘情的閱讀時光,並成為你書架上珍重收藏的名字。


 

最美的相遇 

★PTT網友 卓寧 ♂


啊!一年能讀到這樣一本書是多麼幸運的一件事!好棒的文筆,好棒的故事,好棒的主題,好棒的角色,三四百頁的文字竟能結合起來變成這樣一個小小的奇蹟,每次碰到這種讓人讀完不禁滿足輕嘆的書我都好感動。

故事由一個七十幾歲的老頭Leo開場,講他自東歐移民紐約的往事,和老年生活的不堪趣事,瑣碎的敘述在生澀的英文中忽然打了個轉,我們忽然發現他有個作家兒子,也知道他曾為了一生的摯愛寫過一本終究留不住她的書……

書的第二章,敘事者忽然變成了十四歲的美國少女Alma,她用日記式的紀錄,介紹我們認識好奇的她、她個性奇特的弟弟Bird、她博學而早逝的父親,和深愛丈夫的翻譯家母親。當你錯覺這二段故事完全接不起來時,一封神祕的來信請求Alma的媽媽翻譯一本叫做The History of Love(《愛的歷史》)的書,也讓數十年的歷史、無數人的生命與際遇、無數段用成長和心碎寫成的往事,全部連在一起。

這本書奇妙的地方,除了在於它將多個不同年齡、階層、背景完全不同的人物都描寫得清晰生動,將他們各自對於愛的經歷與想像,用相當的色彩和層次區分出來,讓愛朦朧的開始、無意的萌芽、霸道的占據、惆悵的結束在智利的咖啡館、以色列的海邊、阿根廷的書店,到紐約中央公園等各個想像不到的角落開展,它更表現出一個極為成熟的說故事者沉著而充滿熱情的筆法。她寫這樣一本豐富的書,像是吸了滿飽的一口氣,而能不疾不徐的將它吐出,直到最後一章,才讓一場命運的相遇,和很多空白的想像,拼出愛的歷史遺失的那一片,並讓你深深陷入幾個平凡無奇的人物不凡的愛與愁當中。

※ ※ ※

【天下文化編注】2007年春天,在為這本書蒐集資料時,發現一位網友因為看了《愛的歷史》英文版,太喜歡,忍不住開始動筆翻譯。 基於對這本書的心情,我在她的部落格上留了言。(也不忘順便提醒,翻譯自娛可以。公開出來,就有著作權的顧慮哦。) 意外的是,這段對話,讓我找到了另一位熱愛本書,不約而同也翻譯了部分段落的網友。於是,我們因這本書結緣。 在本書繁體中文版正式發行的前夕,她們再次寫下對這本書的心情。

 

★網友Ari ♀/部落格
(仿照書中十四歲女主角艾瑪的行文方式)

1. 李奧
李奧‧葛斯基是住在紐約的獨居老人,他每天用柺杖敲打暖爐,跟樓上的鄰居查看彼此是不是還有一口氣在。他只要一出門就不停地做些惹眼的動作,為的是不想在他死的那天沒人注意他。他當了五十年的鎖匠,為逃避納粹,從波蘭輾轉漂流到紐約。他在二十一歲前寫了三本書……獨居在紐約的李奧,讓人聯想起保羅‧奧斯特的小說《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中的主人翁;他譏諷自嘲的口吻又像伍迪‧艾倫;而他飄零、渺小、沒沒無聞的一生,又讓人想起赫拉巴爾筆下的平凡小人物。

2. 艾瑪
十四歲的艾瑪‧辛格,她的名字是媽媽照著爸爸送的《愛的歷史》書中女孩的名字取的。艾瑪的媽媽曾經非常快樂,因為她遇見了一個帶著她徜徉於死海的男人,但當他死後,艾瑪的媽媽就忘記了快樂是什麼。艾瑪7歲的弟弟深信自己是下一個彌賽亞,艾瑪不知道要怎麼讓媽媽快樂起來……

3.《愛的歷史》
李特維諾夫這輩子只寫過一本書,這本書的原稿是他太太在家中淹水時搶救下來的,書中寫了關於「玻璃時代」的故事:每個人都相信自己的某個部分非常脆弱,脆弱到承受不起戀人把手放在自己腰下;又寫了「沉默時代」:那時一切的語言都是手勢,我愛你是手勢,愛上你是個錯誤也是手勢。

4. 其實我可以用「故作知青」的姿態批評這本書
在《大屠殺工業》(Holocaust Industry)、以色列在巴勒斯坦築隔離牆之後,我們實在不需要再多一本大屠殺關連文學,特別還是來自住在美國的第三代猶太人。其實這本書情節的鋪陳還是很生嫩,一下子就破解了書中人物和《愛的歷史》的關聯,而且看似互不相干,實則相繫的多重故事線手法早就被用的浮濫了;其實不過就是用老人跟小孩作為主角,來喚起讀者的溫情,而且我根本就不喜歡以老人跟小孩為主角的小說……

5. 但是這本書卻讓我哭了
而且在頭兩章,就分別哭了兩次。

6. 很久以前有個男孩,
小時候想當作家,他把心愛女孩的名字填滿了一本又一本的筆記本。
住在再也不存在的村莊中。
愛上再也不存在的女孩。
變成一個無影無形的男人。
漂洋過海來到了美國。
發現他有個他不知道的兒子。

7. 我後來才知道原來妮可‧克勞斯是個詩人
妮可‧克勞斯的文字並不特別繁複花俏,但卻充滿了詩意: 

Once upon a time there was a boy who loved a girl, and her laughter was a question he wanted to spend his
whole life answering. 

簡單的語句中又蘊藏著哲理: 

When a Jew prays, he is asking God a question that has no end.

8.《愛的歷史》 II
關於書中書《愛的歷史》,該怎麼形容這本書呢,欸,如果今天《戀人絮語》是由波赫士寫的,可能就會有點像那樣。虛幻、離奇的世界被人名、地點、掌故化為編年史,幾頁文字摺疊出一個世紀,一個個世紀交織成了我們所知的愛的歷史。
也像卡爾維諾的《看不見的城市》:馬可波羅向忽必烈述說了五十五個城市的故事,但其實每一座城市都是威尼斯;《愛的歷史》每章都出現不同的女孩,但每個女孩都是艾瑪。

9. 消失的相反
失去的東西留下了一個缺口,為了填滿缺口,書中的每個人都創造了一些東西:文字、意念、情感,有時候,只有這樣才能繼續活下去。

10. 一本書需要有幾個讀者?
大屠殺不單是統計學的一個數字,因為每個生命都不一樣,都需要被敬畏、被嚴陣以待。
一本書如果籍籍無名、印刷不到兩千本,但其中有這麼一本,改變、串連每個觸碰過它的生命,這樣夠嗎?
《愛的歷史》的主角們渺小、不起眼,但是你不會忘記他們,你會被他們的故事打動,因為他們以真實而血肉均勻的樣子出現在你面前,不是為了闡述作家陳義更高的思潮想法,不是一個數字。當你記得李奧的孤獨,難堪無禮的舉動;艾瑪的純真、鬼馬,有點突梯的言行,當你記得他們讓你又心酸、又心疼的樣子時,這本書已經找到足夠的讀者了。

 

★網友 Natalie ♀/部落格

2007年4月底某個夜晚,在網路書店閒逛。美國暢銷小說一次排開,我得承認第一本放入購物車的是偵探小說。接著看到The History of Love(《愛的歷史》),老實說這書名並不怎麼吸引我,但我喜歡它的cover,一週後兩本書同時到手。翻了翻兩本書,就因為The History of Love第一章的第一行字,讓我至今仍未把另外一本書打開……

原以為The History of Love是本著墨於愛情的作品,事實上它是!但作者的筆法、鋪陳、故事性,讓我對這本書有了新的觀感。愛,不侷限於狹隘的「愛情」。

愛、是生命中最奇妙的一種……情緒;無聲無形,但卻足以改變人的一生,或者說,足以擴張生命的韌度。

The History of Love,我不確定該如何描述它! 當我投注於文字中,每一個場景在腦海油然而生,即使闔上書本,那些畫面,仍舊不停repeat。

李奧在以撒的簽書會上,像個怪老頭不停揮舞雙手,這是他在大庭廣眾之下唯一能對以撒表達的——愛!他深愛著以撒,他藏匿著自己,只因為對以撒磅礡的愛。一個父親,一個從未曾擁抱過兒子的父親,在我眼裡,卻是最偉大的父親。

某天,李奧‧葛斯基異常的開心,對於身邊一切事物,毫無緣由地感到歡喜!他多麼驚訝,原來生命是如此美好!毫.無.緣.由。

在他讚嘆生命之美好的下一分鐘,李奧‧葛斯基,看見了一篇報紙頭條「以撒之死」;就在同一天之內,彷彿被天使親吻過雙頰,接著立刻被惡魔狠甩了一巴掌,同樣是灼熱的感覺,卻是天堂與地獄般的情緒落差。

我體會李奧的心情,揣摩他一生遭遇,我想我可以代李奧‧葛斯基說句話:「活著,遠比死亡令人咋舌」,我想李奧會同意。

整本書涵蓋了許多角色,許多故事,但我只偏愛李奧喃喃自語的部分,一個獨居老人、等死的老人,腦袋裡全是寶藏!

人總有夢想,但現實會扭轉整個局勢,就如同李奧‧葛斯基,從小立志當作家,但他的人生卻有五十年時間在當鎖匠。然而,就在他生命即將終結之時,上天並沒有辜負他,他知道自己成了一位真正的作家,他深愛的以撒也成了一名偉大的作家。我們總是不懂為何身處於現況而無法脫身?唯有時間會慢慢訴說一切。

這本書也讓我想起我的大學教授說過的一句話:”Life will find its own way.”你也許無法想像當你八十歲的時候,你會做些什麼,但沒關係,李奧會告訴你他是怎麼活著跟死去。也許你會開始思考你的人生,也許你會開始期待一個虛幻的名詞叫「真愛」。

你以為你的人生就這樣平淡無奇的過去;或許你會感慨費力的走過一生歲月,卻不知為何而活;那麼請你隨身攜帶The History of Love零零碎碎的片段畫面,可能你會思索、探究,甚至找到生命的答案。

The History of Love,書中有書,就像兩面鏡子對放,投射出無限循環影像。

The History of Love,時空交錯,筆法多端,每個章節就像一片片拼圖,必須耐心尋找、仔細觀察,才能拼出一幅美麗的圖。

走過的每一步路,所留下的足跡,累積一生下來,就是一部屬於你自己的「The History of Love」。

人,死歸於塵土;愛,永恆不滅。

 

精彩內文
【以下摘錄自本書第一章】

在世的最後一番話。 

明天或後天,當他們撰寫我的訃聞時,訃聞上將寫道:李奧‧葛斯基身後留下一屋子廢物。我很驚訝自己沒被活埋。這個地方不大,但我得費勁在床鋪和馬桶、馬桶和餐桌、餐桌和前門之間,清出一條通道。我若想從馬桶走到前門,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我必須繞過餐桌才到得了。我喜歡把床鋪想像為本壘,馬桶為一壘,餐桌為二壘,前門為三壘。如果躺在床上的時候門鈴響了,我得繞過馬桶和餐桌才走得到門口。如果來人碰巧是布魯諾,我就一語不發讓他進來,然後蹣跚走回床邊。那群隱形觀眾的吼叫聲,在我耳邊隆隆作響。 

我時常猜想誰會是最後一個看見我活著的人。如果我得打賭,我敢說一定是中國餐館送外賣的小弟。我一星期有四天叫外賣,每次他上門時,我總是為了找錢包大肆翻箱倒櫃。他捧著油膩的紙袋站在門口,在此同時,我則猜想今晚會不會是我吃了春捲、爬上床、然後在睡夢中心臟病發的一夜。 

我試圖盡量讓人看見。出門在外時,有時雖然口不渴,但我還是買瓶果汁。如果店裡很擠,我甚至誇張到故意把零錢灑了一地,五分和十分錢銅板朝四方滾去,我則雙膝跪地。我跪下來得花好大功夫,站起來更是費力,不過嘛,或許我看來像個傻瓜。有時我走進體育用品店,問,你們有什麼樣的球鞋?店員上下打量我這個可憐的笨蛋,帶我看店裡一雙白得發亮的 Rockport 球鞋。不,我說,我已經有這款了,然後我奮力走到 Reebok那一區,拿起一雙根本不像球鞋的鞋子,說不定是雙防水靴。我跟店員說我穿九號,那個年輕小伙子神情更加謹慎地再瞅了我一眼,冷冷瞪了我好一會兒。九號,我緊抓著那雙有網邊的鞋子又說一次。他搖搖頭到店裡後面拿靴子,等到他回來時,我正脫下襪子,還捲起褲管,低頭看著自己老朽的雙腳。過了尷尬的一分鐘,店員才曉得我等他幫我套上靴子。我從來沒打算買鞋,我只是不想在我死去的那天,沒有半個人注意到我。 

幾個月前我在報上看到一則廣告,說:繪畫班誠徵裸體模特兒,每小時十五美金。這麼多部位讓人觀賞,而且有這麼多人看,似乎理想得令人難以置信。我撥了電話,一個女人叫我下星期二過去,我試著描述我的長相,但她不感興趣,什麼樣子都可以,她說。 

日子過得好慢,我跟布魯諾提起這事,但他聽錯了,以為我為了看裸女,才報名參加繪畫班,他也不想聽我解釋,她們會秀兩點嗎?他問,我聳聳肩。還會秀下面那裡嗎? 

四樓的弗萊德太太死了三天,才有人發現她的屍體。我和布魯諾從此養成查看彼此的習慣。我們不時找些小藉口,比方說,布魯諾開門時,我跟他說,我的衛生紙用完了。一天後,有人敲敲我的門,我的《電視節目指南》不見了,他說。雖然我曉得他的《電視節目指南》跟往常一樣擺在沙發上,但我依然找出我那一份給他。有次他星期天下午過來,說,我需要一杯麵粉。這招可就不太高明,我忍不住點醒他:你又不會燒菜。接下來一片沉默,布魯諾瞪著我的雙眼,你懂什麼,他說,我在烤蛋糕。 

初抵美國之時,除了一個遠房表哥之外,我誰也不認識,所以我幫他做事。我表哥是個鎖匠。他若是個修鞋師傅,我也會變成修鞋師傅;他若掏糞,我也會跟著掏糞。但是嘛,他是個鎖匠,他教我這一行,所以我成了鎖匠。我們合夥開了一家小店,後來他感染了肝結核,他們不得不切除他的肝。他發燒到攝氏四十一度,不治身亡,所以我接管了生意。他的遺孀後來嫁給一位醫生,搬到紐約海灣區,但我還是把店裡一半的利潤寄給她。我就這樣當了五十幾年鎖匠,但之前可從沒想到會過這種日子,不過嘛,其實我慢慢喜歡上這一行。我幫助那些被鎖在門外的人,也將某些不該進門的人屏除在外,讓大家高枕無憂、免做惡夢。 

後來有一天,我凝視窗外,或許是望著天空沉思吧。即使把一個笨蛋擺在窗前,他也會變成大哲學家。午後時光漸逝,夜幕漸垂,我伸手去拉燈泡開關,忽然間,彷彿有頭大象一腳踩上我的心臟,我雙膝跪倒在地,心想我不可能永遠不死。過了一分鐘,再過一分鐘,然後又一分鐘,我在地上爬行,拖著身子爬向電話。 

我心臟百分之二十五的肌肉已經壞死。我花了一段時間才復元,自此再也沒有回去工作。一年過去了,時光冉逝,對我而言也僅只如此。我凝視窗外,看著秋天變成冬天,冬天變成春天,有時布魯諾下樓陪我坐坐。我跟他從小就認識,一塊兒上學,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之一。他戴著厚厚的眼鏡,有著一頭他討厭的紅髮、一激動起來就會啞掉的嗓子。我本來不曉得他還活著,有天走在東百老匯街上,我忽然聽到他的聲音,轉身一看,他背對著我,站在雜貨店門口,詢問某種水果的價錢,我心想:你又產生幻覺了,你老做白日夢,你怎麼可能碰到小時候的朋友?我呆站在人行道上,告訴自己他已入土為安:你人在美國,眼前有家麥當勞,控制一下自己吧。我等了等,只想確定一下。我不可能認得出他,但是嘛,他走路的模樣絕對錯不了。他快要走過我身旁了,我伸出手臂。我不曉得自己在做什麼,說不定真的是我的幻覺。我捉住他的袖子,布魯諾,我說。他停下來轉身,剛開始似乎嚇了一跳,然後一臉困惑。布魯諾。他看著我,眼中逐漸充滿淚水,我捉住他的另一隻手,這下我捉住了一隻衣袖和一隻手。布魯諾。他開始顫抖,伸手摸摸我的臉頰。我們站在人行道中央,行人匆匆而過,那是一個溫暖的六月天。他的頭髮稀疏灰白,手中的水果掉落在地。布魯諾。 

兩年之後,他太太過世了。他們公寓裡的每樣東西都讓他想起她,少了她,他沒辦法再住下去,所以當我樓上有間公寓空出來,他搬了進來。我們時常坐在我餐桌旁,整個下午說不定沒講半句話。就算真的聊起來,我們也從來不說意第緒語。 

我們小時候用的語言已變得陌生,我們沒辦法像以前一樣使用它,所以決定乾脆不用。生命勒令我們使用新的語言。 

很久以前,有次我發現布魯諾躺在客廳中央,身旁有個空藥瓶,他受夠了,只想永遠沉睡。他胸口貼了一張紙條,紙條上寫了幾個字:再見,我心愛的大家。我大喊,不、布魯諾、不、不、不、不、不、不、不!我猛拍他的臉,最後他終於顫動地張開雙眼,眼神空洞而呆滯。醒過來,你這個大笨蛋!我大喊:聽我說,你一定得醒過來!他又慢慢閉上眼睛。我打電話叫救護車,然後盛了一盆冷水,往他身上潑,把耳朵貼在他胸口。遠處依稀一陣騷動,救護車來了。醫院裡的人幫他洗胃,你為什麼吞了那堆藥丸?醫生問道。病厭厭、精疲力竭的布魯諾冷冷抬眼:你想我為什麼吞了那堆藥丸?他尖聲說。康復室變得寂靜無聲,每個人都瞪著他。布魯諾呻吟了一聲,朝著牆壁轉身。那天晚上,我扶他上床,喚他:布魯諾。 

真對不起,他說,我真自私。我嘆了口氣,轉身離去。留下來陪我!他哭喊。 

在那之後,我們從未提起此事,正如我們從來不談童年、曾經共享卻失落的夢想,和所有曾經發生和沒有發生的事。有次我們默默坐著,忽然之間,我們其中一人開始大笑,另一個人也跟著笑,我們笑得毫無理由,但我們吃吃笑,笑得在椅子上猛力搖晃、放聲狂笑,笑得發出嚎叫、淚水流下臉頰。我胯下潮濕之處逐漸擴散,這讓我們笑得更厲害。我猛拍桌子,掙扎著呼吸,心想:說不定我就這麼走了,在狂笑中過世,還有什麼比這樣更好?──又笑又哭,又笑又唱,笑得讓我忘記自己孤苦伶仃、生命已到盡頭、死神正在門外等著我。 

我小時候喜歡寫東西,這輩子只想當個作家。我塑造了假想人物,筆記本裡寫滿了他們的故事。我寫說有個男孩長大之後全身毛茸茸,毛髮多到人們為了他的皮毛而追捕他,他不得不躲到樹上,而且愛上一隻自以為是三百磅大猩猩的小鳥。我還寫了一個連體嬰的故事,其中一人愛上了我,我以為那些性愛場景極具原創性。不過嘛,年紀稍長之後,我決定成為一個真正的作家,我試著寫些真實的事情,我要描述世界,因為活在一個未被描述的世界太孤寂了。不過嘛,當我把書拿給全鎮我唯一在乎怎麼想的那人看時,她只是聳聳肩,說她比較喜歡我編故事。於是我寫了第二本書,寫完之後,我一路跑到她家,衝過大門,奔上樓梯,把書交給全鎮我唯一在乎怎麼想的那人。她閱讀之時,我靠著牆,看著她的臉龐。外面愈來愈暗,但她繼續閱讀;好幾小時之後,我滑坐到地上,她依然讀了又讀。讀完之後,她抬起頭來,久久不置一詞,然後她說或許我不該編造每一件事,因為這樣讓人很難相信任何事情。 

換作另一個人可能放棄,但我重新開始,這次我不寫真實事件,也不寫杜撰故事,我寫我唯一曉得的事情。紙張愈疊愈高,即使我唯一在乎怎麼想的那人搭船前往美國,我依然繼續在紙上寫滿她的名字……


名人推薦

為了在這麼殘酷的世界為生存,我們得憑空捏造很多想像的情感,僅為了曾經擁有過的一點點感動。作者奇妙地讓我們了解到,縱使剩下的僅有回憶,縱使分不清虛構與真實之間的界線,我們還是可以為自己的存在找到幸福。很難得地讀到這樣一個故事,清得像首詩,郤又夾著化不開的濃烈情感,希望你也會喜歡。

──博客來網路書店外文館館長 鄭健民


迷人、溫柔,全然原創的傑作。
──J. M. Coetzee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柯慈

在讀完那一刻,就忍不住想重讀的小說。
──Jewish Woman

閱讀本書最明顯的感覺,就是讓你暖到、也痛到心坎裡。
──The Financial Times

幽默與哀傷之間,純粹而強烈的對比,是本書格外感人之處。妮可?克勞斯是一位真正的作家;《愛的歷史》是一本值得一讀再讀的小說。
──Global and Mail

一部想像力恣意馳騁的小說……本書除了節奏流暢、高潮迭起(尤其結局會讓讀者大吃一驚)之外,字裡行間更充滿豐富而令人驚喜的人生智慧,給了這本書無與倫比的深度。作者筆下帶情、文字精緻,讓本書光芒四射。
──The New York Times

情節雖令人揪心,但展現了縝密的文思、泉湧的靈感,不僅有難以忘懷的人物,更有懸疑故事的成分。可謂年度最佳小說。
──New York

本書不是驚悚小說,也不算人生紀事小說,更不是猶太人大屠殺回憶錄,但卻有辦法集三者於一身,更重要的是對「失落」與「愛」的省思。
──Miami Herald

妮可?克勞斯揭露了人性的特質,足以超越時空和生活經驗的特質……書中人物鮮明而真實,讓讀者不由自主關心他們的遭遇,更想撫平他們的傷。
──Denver Post

本書的時空,在現代的紐約與猶太人的漂流史之間穿插移動,作者寫來毫不濫情,反而帶著令人動容的優雅,宛若天使之筆。
──The Guardian

即使在最驚人、奇特的情節中,作者也探觸了我們心底最最共通的本質。尤其全書最後幾頁,原本片段的故事逐漸靠攏,合為完整的結局,宛若急切的相擁。
──Washington Post

本書有其繁複之處,內含的情感卻純粹而質樸,正因如此,本書讀來令人興味盎然。
──The Times

本書的傑出成就在於創造了全新的小說──時而可喜,時而逗趣,時而令人低迴。
──LA Weekly

本書讓你憶起小說的力量──開懷、惆悵、心碎、豁達,這幾種情緒,往往同時湧上。
──Publishers Weekly

本書之美,在於充滿活力,在於以純粹的能量、心思,精雕細琢而成。本書不僅讓你重拾對小說的信心,也重拾對世間諸事的信心。
──Ali Smith 英國曼布克獎入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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